教务处工作职责
一、负责拟定和落实学院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;
二、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专业建设规划和新专业论证申报工作;
叁、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,组织协调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、教研、实验实训工作;
四、负责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;
五、负责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和考务工作;
六、协助招办编制招生计划;
七、负责协调实验实训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工作;
八、负责拟定和落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;
九、负责督导教师的教学及学生的学习;
十、负责分析研究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;
十一、负责指导、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;
十二、对新专业设置、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;
十叁、对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、考核;
十四、负责本部门办公及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工作;
十五、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师德师风建设、安全稳定、计划生育等工作;
十六、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